各分院:
现将关于评选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院级优秀毕业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名额
1.评优范围: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毕业生。
2.名额分配:各分院按照2024届毕业生人数的3%评选推荐。
分院 | 专业 | 毕业生人数 | 推荐人数 |
冶金装备 制造 |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| 62 | 2 |
电气自动化技术 | 88 | 3 |
健康护理 | 护理 | 1038 | 31 |
信息技术 | 计算机应用技术 | 214 | 7 |
交通运输 |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| 45 | 2 |
现代服务 | 烹饪工艺与营养 | 44 | 2 |
工程技术 | 畜牧兽医 | 164 | 5 |
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| 81 | 3 |
合计 | 1736 | 55 |
二、评选条件
1.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。坚决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
2.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各项制度,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。按时完成全部学业,成绩优良,入学以来无考试不及格情况;德育学分良好及以上。
3.尊敬师长、热爱集体、团结同学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;积极参加毕业实习,表现良好,积极配合学校及实习单位相关工作。
4.响应国家号召,自愿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,积极创新创业。
5.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不重复参评。
6.综合考虑入学以来学习成绩、德育学分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%的毕业生(综合成绩=学习成绩×50%+德育学分×50%)。
7.在市级以上技能大赛、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优先推荐。特困家庭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推荐。
三、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和要求
学院成立院级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,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,具体负责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。各分院要成立副书记、副院长、辅导员、学生代表组成的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,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分院拟推荐学生名单,在分院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报学生工作部审核。学生工作部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分院评选程序是否规范,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,审核通过后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批准。
四、材料报送
各分院将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结束后认真填写《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》,并汇总《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》,将电子版与纸质版(加盖分院公章)一式2份报至学生工作部,推荐名单电子版发送到azyxsgzb@163.com,联系人:钟大明,联系电话:8402585,18741721726。
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
2024年5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