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院:
为全面做好2022—2023学年院奖学金评定工作,根据相关文件精神,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和要求
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,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,具体负责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。各分院要成立副书记、副院长、辅导员、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小组,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分院拟推荐学生名单,在分院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报学生工作部审核。学生工作部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分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,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,审核通过后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批准。
二、申请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3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4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5.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所有课程无初试不及格科目。申请一等奖学金学生综合考核成绩需进入本专业前10%并所有学科75分及以上,申请二等奖学金综合考核成绩需进入前20%并所有学科70分及以上,申请三等奖学金综合考核成绩需进入前30%并所有学科65分及以上,在市级以上技能大赛、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优先推荐;德育学分良好及以上;
6.无违规违纪行为。
三、评选注意事项
1.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,确保每个在校学生人人知晓申请时间、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;
2.学生根据申请基本条件向分院提出申请,递交《院级奖学金申请表》(见附件1);《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-2023学年院级奖学金发放备查汇总表》
3.各分院根据规定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根据名额分配情况,认真组织评审;
4.同一学年内,已获得其他奖学金的同学不可申请院级奖学金;
5.各分院对评选出的奖学金候选名单要在各院系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,且在班级的公示时间、节假日等情况不计入5个工作日内;
6.院级奖学金一等1500元,二等800元,三等500元。
四、材料报送
5月31日前各分院将本院评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、奖学金发放备查汇总表一式一份,纸质版需要分院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分院公章,及评审报告报送到学生工作部。电子版发至邮箱,不接受其他形式传送。
联系人:钟大明
邮箱:azyxsgzb@163.com
电话:18741721726
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
2024年5月21日